Felizes os que ouvem a Palavra de Deus

22º Domingo do Tempo Comum, Ano A

Deus não permita, Senhor: entre o que queremos e o que Deus q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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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千萬不可:在我們所願的與天主所願的之間

在這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福音正是上主日我們所默想內容的直接延續。就在伯多祿宣認信仰之後:「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瑪 16,16),耶穌開始預告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許多痛苦,被殺害,第三天復活(參閱 瑪 16,21)。那位剛剛領受了天父啟示的伯多祿,卻把主拉到一邊諫責他。他從耶穌口中聽到福音中最嚴厲的話之一:「撒殫,退到我後面去!」(瑪 16,23)

本主日的福音直到第 27 節,包含了作門徒的條件:棄絕自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我們選擇停留在前三節,因為單是這三節就已經有很多可以祈禱的內容。其餘的部分,我們三年後、當甲年再次來到時再談。您也可以自由地以整段福音祈禱。一如既往,我們為您的默想與祈禱選了五個要點,並在播客中分享:https://youtu.be/5EnCcBePE0A (附有您語言的字幕)。

福音:瑪 16,21-27

「那時候,耶穌開始向門徒說明: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司祭長和經師許多痛苦,並將被殺,但第三天要復活。伯多祿便拉耶穌到一邊,諫責他說:『主,千萬不可!這事絕不會臨到你身上!』耶穌轉身對伯多祿說:『撒殫,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那時,耶穌對門徒說:『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因為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人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有什麼益處?或者,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因為人子要在他父的光榮中,同他的天使降來,那時,他要按照每人的行為予以報應。』」

一、「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完全自由者的責任

從經文中跳出來的第一個詞是「必須」。誰強迫了耶穌?沒有人!沒有任何權力凌駕於他之上,能逼他上耶路撒冷去死。他自己說得很清楚:「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自願捨掉它。我有權捨掉它,也有權再取回它」(若 10,18)。耶穌的「必須」,不是屈服於盲目的命運,也不是外來的強加:那是一位知道天父旨意、並自由地擁抱它的聖子的意識。因此,幾節之後,他責備伯多祿,正是因為他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參閱 瑪 16,23)。

在人性的層面上,也有一位虔誠猶太人的責任。耶穌上耶路撒冷過逾越節,就像他自幼所做的一樣(參閱 路 2,41-42)。以色列傳統有三個朝聖節日,逾越節是其中最大的(參閱 出 23,14-17;申 16,16)。但聖史所說的更多:這一次,前去的責任不只是慶祝逾越節,而是受苦、被殺、復活。他將要慶祝的逾越節,是他自己的逾越。

我們的祈禱就從這裡開始。我們生活中的矛盾,幾乎總是源於三個動詞之間的距離:想要、應當、去做。在最平常的層面上,這幾乎有點好笑:我想要整個蛋糕,我知道不應該,結果吃了一塊。但在倫理層面上,這是痛的。這正是聖保祿毫不掩飾地描述的經驗:「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最後發出的呼喊是:「我這個人真是不幸啊!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感謝天主,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 7,19.24-25)那位青年問他該做什麼才能獲得永生,耶穌以最根本的回答他:遵守誡命(參閱 瑪 19,16-19)。這就是我們的責任:愛天主在萬有之上,愛人如己(參閱 瑪 22,37-39)。但在知道與實行之間有一段路,而這段路要經過「願意」。

值得帶著這段距離去祈禱。耶穌是自由地前往耶路撒冷的。他本可以不去。他知道他必須去,他願意去,他就去了。

二、「受許多痛苦」:無法解釋的奧跡

耶穌不只是預告他將要死。他預告他將受許多痛苦,而且是來自最意想不到的人:他本民族的宗教領袖。他知道等待他的是什麼。

他所承擔的痛苦不只是肉身的,儘管肉身的痛苦是真實而殘酷的,並且早在數個世紀前就已寫在「上主僕人」的第四首詩歌中:把背脊交給鞭打的人,把面頰交給掌摑與唾沫(參閱 依 50,6;52,13-53,12)。也有道德與情感上的痛苦:被自己人離棄,被伯多祿否認,被十二人中的一位出賣(參閱 瑪 26,56.69-75)。還有無法衡量的道德與靈性痛苦:他是無罪的,卻甘願承擔我們罪過的後果,並為我們奉獻了自己。他絕對沒有罪;他為我們「成了罪」,意思是他成了為我們奉獻的祭品,擔負了我們的痛苦(參閱 依 53,4;格後 5,21)。在革責瑪尼,憂苦臨到他的身體,他的汗如同血滴(參閱 路 22,44)。在十字架上是頂峰:「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瑪 27,46;詠 22,2)這是一篇以哀嘆開始、以希望結束的聖詠的祈禱。這一切,天主子都在他為我們所取的人性中經歷了;而這份交付,早已在他的空虛自己中開始: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卻取了奴僕的形體(參閱 斐 2,6-8)。

他為什麼要受苦?並不是出於絕對的必要,好像天主不能用別的方式拯救我們。聖多瑪斯·阿奎那作了很好的區分:沒有絕對的必要,而是有相稱性。但既然天主願意藉十字架完成我們的救贖,苦難在這計畫之內就成了必要的,作為聖子自由擁抱的道路,也是彰顯他的愛、並在我們自己的血肉中戰勝罪惡最合適的方式。他願意了。而在他願意的同時,他奪去了罪惡原先對我們所有的權勢。我們仍然犯罪,這是真的,我們必須與之奮鬥;但罪惡不再有最後的發言權,因為主受了苦、死了、復活了。

這裡有極大的安慰。當我受苦時,我可以告訴耶穌我在受苦,因為我知道他是從內裡認識這一切的。而且不只如此:與他的痛苦相結合的痛苦不會白費。這正是保祿對哥羅森人所說的:「我在我的肉身上,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為了他的身體,就是教會」(哥 1,24)。十字架的祭獻毫無欠缺,它是完美而足夠的;天主所願意的,是使我們與之結合,好使我們的痛苦進入救贖的奧跡,而不是白白虛耗(參閱《天主教教理》618)。

一份極有幫助的讀物,是聖若望保祿二世論人類痛苦之基督徒意義的宗座書函《救贖的痛苦》(Salvifici Doloris)。它的結論令人不安卻也使人自由:基督沒有給我們一個從外面解決痛苦問題的抽象解釋;他從十字架上回答,並召叫我們分擔他的苦難。能救人的痛苦,是與主的痛苦相結合的痛苦。一句與納齊安的聖額我略相關的傳統格言說:沒有被取用的,就沒有被救贖;而基督真正取用了我們完整的人性,靈魂與肉身,卻沒有罪,為使人性得到完全的救贖。

在這一點上,該求的恩寵是具體的:學習與他一同受苦,不抱怨,也不對一切事情發牢騷。

三、「第三天復活」:同一枚硬幣的兩面

請注意,死亡的預告從不單獨出現。從第一次起,耶穌就說他將被殺,並在第三天復活。這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把兩者分開的人,一面也不會明白。

「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裡死了,仍只是一粒;如果死了,才結出許多子粒來」(若 12,24)。這是天國的法則,不是安慰人的比喻,而是真實的道路。因此保祿能以神聖的反諷向死亡挑戰:「死亡啊!你的勝利在哪裡?死亡啊!你的刺在哪裡?」(格前 15,55)死亡沒有最後的發言權,因為基督下降到陰府又復活了,他的勝利也及於那些在他以前去世的人(參閱《天主教教理》632-635)。

這改變了我們看待自己痛苦的方式,尤其是其中最大的一項:對死亡的恐懼。聖人們以令我們驚訝的自然態度活出這種眼光。保祿甚至說,他所渴望的是離世與基督同在,那是好得多的;但為了弟兄們,留下來更為必要(參閱 斐 1,23-24)。這不是輕視生命,而是知道生命要往哪裡去。

這也有日常的一面。靈性生活是由不斷的死亡與復活構成的:向罪死去,與基督一同復活到新的生命。這是在聖洗中發生的:我們與他一同被埋葬,好使我們在新生命中生活(參閱 羅 6,3-6)。這也是教會在每週五的補贖實踐中向我們建議的:藉著祈禱、自願的克己、齋戒、施捨與愛德的行為(參閱《天主教教理》1438),這些行為我們都與主的十字架結合。這也是保祿毫不含糊地寫下的要求:「所以要致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哥 3,5),脫去舊人(參閱 弗 4,22)。在我們的著作中,Moysés(莫伊塞斯)正是強調這個說法:「致死」,不該把它軟化:不是任由我們內在的舊我自行死去,而是要以天主的恩寵去對抗它。

四、「主,千萬不可」:伯多祿的選擇性聆聽

福音說伯多祿拒絕了苦難的預告。我們可以在這個舉動中讀出常常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他似乎停在「被殺」這句話上,而沒有接受緊接著來的許諾:「第三天復活」。出於他對師傅的愛,生出了一句諫責:「主,千萬不可!」(瑪 16,22)

這就是選擇性聆聽,而且它不是一個古老的毛病。我們從聖言、從別人那裡,只聽見那些印證我們本來就想要的東西。伯多祿並不壞;他只是人。從人性的角度我們理解他:他不想失去耶穌,他想與他有更多的時間。問題在於,當他拒絕了一部分,他就拒絕了整體,包括那個許諾。這發生在伯多祿身上,也發生在我們最平常的談話中:當我們聽是為了回答,而不是為了明白。我們需要的不只是演講課,還有聆聽課。在祈禱中也需要:聆聽天主所說的一切,而不只是我們喜歡的那一段。

這背後是我們對天主旨意始終存在的困難:「我的思念不是你們的思念,你們的行徑也不是我的行徑:上主的斷語。就如天離地有多高,我的行徑離你們的行徑也有多高」(依 55,8-9)。

一個美麗的例子是聖婦莫尼加,教會本週紀念了她,也紀念了聖奧斯定。按照奧斯定自己在《懺悔錄》中所述,莫尼加不願意他從迦太基前往義大利,並為此哭了很多;他卻仍然騙了她而啟程(參閱《懺悔錄》五,8)。天主似乎沒有垂聽那一夜的那個祈禱。但正是在那次旅程中,奧斯定在米蘭遇見了聖安博,他皈依的道路由此打開。天主垂聽了那更大的祈禱,就是她多年來所做的祈禱。同樣按照《懺悔錄》,在此很久以前,莫尼加去求教的一位主教對她說了那句流傳下來的話:這麼多眼淚的兒子不可能喪亡(參閱《懺悔錄》三,12)。

我們的祈禱有多少次是「主,不要讓這事發生」,帶著揪緊的心,卻很少看見整體。祈求並沒有錯;耶穌自己也求過讓這杯離開他,並加上一句:「但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願意的」(瑪 26,39)。從伯多祿身上學到的,是不要在天主話說到一半時打斷他。

五、「撒殫,退到我後面去」:天主的事與人的事

耶穌的回答很嚴厲,需要好好理解。他對伯多祿用了嚴峻的稱呼「撒殫」,但並不是說伯多祿本性上就是魔鬼。幾節之前,他才稱他有福,是他要在其上建立教會的磐石(參閱 瑪 16,17-18)。現在他說他成了絆腳石,因為他所體會的是人的事,而不是天主的事。同一個人,同一天。在那一刻,伯多祿在不知不覺中扮演了誘惑者的角色,在耶穌的路上重複了那個在曠野中就已出現過的、沒有十字架的默西亞主義的提議(參閱 瑪 4,8-10)。

耶穌在此所用的說法,加上了曠野誘惑中沒有的東西:可以譯為「離開我」,或按字面譯為「到我後面去」(瑪 16,23)。有些註釋者也在其中看到一個警告,要伯多祿重新回到門徒本來的位置:走在前面的是主,門徒是跟隨的人,而不是給師傅指路的人。

關於這個名字,值得知道:「撒殫」來自希伯來文 satan,意思是對頭、控告者。在舊約中,這個角色出現的次數不多,例如《約伯傳》(參閱 約 1,6-12)、《匝加利亞》(參閱 匝 3,1-2)和《編年紀上》(參閱 編上 21,1);其意義逐漸發展,直到在新約的光照下,他被認出是誘惑者,是天主計畫的仇敵。而耶穌把他趕開,並不表示他停止行動。他繼續誘惑,且往往透過中介:人、環境、我們自己的脆弱。猶達斯將被稱為「喪亡之子」(參閱 若 17,12)。重要的是信德所保證的:他沒有最後的發言權,基督已經得勝(參閱 若 16,33;若一 3,8)。我們不該怕他,而該祈求分辨的恩賜,好在某些念頭以常理甚至熱忱的面貌出現時,認出它們其實是「人的事」。

最令人安慰的在後面。耶穌沒有收回伯多祿的鑰匙,沒有把他趕走,也沒有換掉他。伯多祿繼續跟隨,而且日後還會否認他(參閱 瑪 26,69-75)。福音絲毫沒有隱瞞這一切,這正是它誠實的標記:如果這個故事是為了抬高領袖而編造的,伯多祿必定是完美無瑕的。事實上,正是若望記載了拔劍砍下瑪耳曷耳朵的人就是伯多祿(參閱 若 18,10),而其他聖史敘述此事時都沒有指名。

多年以後,已在羅馬、已是老人的伯多祿寫道:「所以你們要在天主大能的手下自謙自卑,好叫他在適當的時候高舉你們」(伯前 5,6)。他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被天主的手謙抑,不是被壓碎,而是被預備。正如《德訓篇》所說:「我兒,你若要事奉上主,就當預備你的靈魂承受試探……因為金子在火中受試煉,天主所喜悅的人在屈辱的洪爐中受鍛鍊」(德 2,1.5)。

歸根究柢,這就是伯多祿教給我們的:主揀選我們,不是不顧我們是什麼樣的人,也不是為了讓我們維持原狀。他連同我們的軟弱一起揀選了我們,事先就知道我們會犯罪,卻仍然召叫我們成聖。如果您有一個聖召,無論是什麼,都不要因自己的罪而灰心:不要接受罪,但也不要因為罪而放棄。傳統上把一段晚禱歸於聖若望二十三世,它很好地概括了這種信賴的交託:「主,你的教會是你的;我要去睡了。」這是一個敬禮性的歸屬,其歷史真實性並不確定,但它非常好地說出了我們需要學習的事。

聖言誦讀(Lectio Divina)的步驟

聖言誦讀是以祈禱的心閱讀天主聖言。請安排一段靜默的時間,呼求聖神,平靜地走過以下步驟,親自以這段福音祈禱。

一、閱讀(Lectio)。經文說了什麼?慢慢閱讀 瑪 16,21-27。留意第 21 節的動詞:去、受苦、被殺、復活。留意死亡的預告從不曾沒有復活的預告,也留意耶穌在稱伯多祿為磐石之後,隨即轉身面對他。

二、默想(Meditatio)。經文對我說了什麼?在您的生命中,您所想要的、所應當的、與所實行的之間,距離在哪裡?天主聖言中的哪一部分,您只聽了一半,只留下您喜歡的,或只留下讓您沉重的?

三、祈禱(Oratio)。從經文出發,我對天主說什麼?「主,首先我們要感謝你,因為你揀選了軟弱、疲憊、常常迷惑的我們,你仍然揀選了我們。你知道我們是罪人,我們會迷失,我們常常想要人的事、血肉的事,卻忘記你父的事。求你開啟我們的眼目,好認出什麼是屬於你的;也求你向我們顯示什麼是屬於我們的,好使我們能將它致死。求你賜給我們恩寵,使我們以喜樂接受屈辱,知道它們是那預備復活的死亡的一部分。啊,瑪利亞,請握住我們的手,在這條路上幫助我們。」請按照聖神的啟發繼續您的祈禱。

四、默觀(Contemplatio)。天主給我什麼新的目光?在被釘者面前靜默,什麼也不求。注視十字架,讓他向您顯示:那個位置本來是您的,而他出於愛把它取了過去。

五、行動(Actio)。今天主召叫我做什麼?從這一週中選出一個具體的痛苦,無論多麼微小,把它與主的痛苦結合起來奉獻,不抱怨。並且在這一週的一次談話中,聽對方把話說完再回答。

下週見!

Shalom!

週一到週六我們有一則短片;主日則是我們的播客,帶著主日福音,好讓您默想與祈禱。請訂閱頻道並邀請他人,好使更多人愛慕天主的聖言。請留下您的「讚」,並轉發給您的朋友。願天主降福您。Shalom!

播客影片:https://youtu.be/5EnCcBePE0A 附有您可以按自己語言選擇的字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