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債戶的比喻:在憐憫與正義之間!
瑪竇福音第 18 章以一個令人不安的比喻作結。上個主日我們聽到了兄弟規勸的責任,以及共同祈禱的力量(參閱瑪 18,15-20)。現在來的是具體的例子,而它出自伯多祿的一個問題:「主!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少次?直到七次嗎?」(瑪 18,21)
凡聽完整個比喻的人,通常都會義憤填膺。那僕人剛剛被免去了一筆不可能還清的債,卻無法寬免一筆小小的債。這正是達味在納堂先知所講的比喻前所有的同樣憤怒:君王對那個搶走窮人羊羔的富人大發雷霆,隨即聽到那句令他崩潰的判詞:「那人就是你!」(撒下 12,7)耶穌的比喻對我們做的是同一件事。它讓我們盡情審判那個惡僕,直到我們發覺,所談論的正是我們自己。
一如往常,我們選了五個要點供您默想和祈禱,並在 Podcast 中與您分享:https://youtu.be/V8ibSPL9oo0 (附有您的語言的字幕)。
1. 「直到七次嗎?」
伯多祿的問題已經很寬大。在以色列的師傅中曾有寬恕到三次的傳統,與先知書「三番四次」的數字語言相關(參閱亞 1,3;2,6),雖然聖經本身並未立下這樣的規則。伯多祿把這個數字加倍,還多加了一次。七,是與圓滿相連的數字,也是義人跌倒的次數:「義人雖七次跌倒,仍然要起來」(箴 24,16)。
伯多祿把他師傅的心讀得很準。他已經明白耶穌超出一般的尺度,於是先一步提高了標準。他還想不到的,是這個「超出」有多大。耶穌回答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 18,22),有些譯本把這句話譯作「七十七次」。無論哪一種,意思都一樣:這不是一筆新的帳要算,而是算帳的終結。在拉默客歌頌七十七倍報復的地方(參閱創 4,24),耶穌放上了沒有尺度的寬恕。祂不是在放寬界限,而是把界限從我們所設定的位置上拿走。
而在這個回答裡藏著一個問題,就是比喻要讓伯多祿自己去發現的那個問題:你認為天主應該寬恕你多少次?
2. 「有人給他送來一個欠他一萬『塔冷通』的」(瑪 18,24)
這句話的第一個細節就說了很多:有人給他送來。那僕人不是自己前來的,他是被帶來的。有一天我們也會被帶去交帳,無論我們願意與否,在私審判和公審判中(參閱《天主教教理》1021-1022;1038-1041)。
禮儀譯本只說「巨額的債務」,希臘原文卻給出一個數字:一萬「塔冷通」。「塔冷通」原是重量單位,約 34.2 公斤,相當於 6000 個「德納」。由於一個「德納」是工人一天的工資(參閱瑪 20,2),單單一個「塔冷通」就代表將近 6000 個工作日,也就是 16 到 20 年之間。福音沒有說這些「塔冷通」是什麼金屬,但有些聖經在註釋中按黃金的重量作了換算;照這個算法,以本週的金價計,一萬「塔冷通」約達 417 億歐元,約合 2470 億雷亞爾。這個換算只是一個估計,用意只在讓人看出比喻所稱的巨額債務有多大。
沒有一個工人能賺到這個數目。這不是努力的問題,而是規模的問題:一個人的工時有其價格,而一生的時數有其上限。這筆債根本無法償還。
問題留下來了:一個人怎麼會累積這樣一筆債?很可能是因為他負責許多事、許多人,卻浪費了託付給他的一切。一個生命的價值裝不進一個數字,而主早已問過:人能拿什麼換回自己的生命(參閱瑪 16,26)。我們手中也握著一筆自己並不總是察覺的財富:主託付給我們的人、時間、所領受的信德。值得在祈禱中問一問,我們用這一切做了什麼。
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如果主人免去這樣一筆數目連帳都不算,那麼這位主人是誰?
3. 主人動了憐憫的心,免了他全部的債(瑪 18,27)
那僕人並沒有求寬恕。他求的是時間:「請你容忍我,一切我都要還給你」(參閱瑪 18,26)。這幾乎是放肆,因為他永遠沒有能力償還。即使如此,他還是俯伏在主人腳前懇求。
他所領受的遠超過他所求的。君王原已下令,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了來還債(瑪 18,25)。他離開那裡時,家人得了自由,債也被取消了。聖若望金口說,主人本來就願意寬免,只等僕人前來求,因為寬恕不是強加的,而是被接受的。
假如主人只免了 90%,那僕人仍舊欠著一筆巨款,仍舊一生被綁在他身上。天主的寬恕不是折扣。它是完整的,也是白白賜下的(參閱《天主教教理》1441;1846-1848)。
4. 「遇見一個欠他一百『德納』的同伴」(瑪 18,28)
那一百個錢幣就是一百個「德納」。若與今日巴西一天的工資相比,大約是 15000 雷亞爾。這不是微不足道的小錢,也不是窮寡婦的獻儀(參閱谷 12,41-44)。這是一筆實在的債,缺了它是有感覺的。
而重點就在這裡:那僕人所要求的是合乎正義的。對方確實欠他,他也有權追討。他所沒有的,是用那種方式追討的權利,因為他自己所受的待遇並不是按照正義,而是按照慈悲。一個受了慈悲對待的人,若又回頭用正義去衡量一切,就是忘了自己從哪裡來。
福音還特意說明,這事發生在「那僕人正出去」的時候(瑪 18,28)。連忘記的時間都沒有。不能推說所受寬恕的記憶已經久遠,也不能說時間過去了、情況變了。
5. 交給刑役,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瑪 18,34)
結局令人害怕。主人把僕人交給刑役。思高本用的是這個詞,其他譯本則作施刑者或獄卒,因為希臘原文所指的正是施加折磨的人。
這是比喻的語言,並不許可任何人這樣對待自己的弟兄。但耶穌用它來作嚴肅的警告:拒絕寬恕的人,就把自己關在祂親自賜給我們的寬恕之外。不少基督徒釋經者還把這個圖像用在怨恨於我們內心所做的事上:一再回來的念頭,我們對弟兄、有時甚至對天主本身所積存的怨氣。這是一種沒有終點的折磨,而它從此世就開始了。
值得記起但丁‧阿利吉耶里在《地獄篇》最後一歌中所放下的圖像:撒殫被冰封在寶座上,孤立無援,封閉在自己裡面,在一個人的溫暖到不了的地方。這就是那些把自己關在寬恕之外的人的畫像。
比喻留下的問題仍在:主人不是已經寬免了嗎?是的,福音說了兩次。但比喻把那僕人的拒絕呈現為對他自己所領受的寬恕的徹底矛盾。用教宗方濟各的說法,他是被憐憫了的人,卻沒有施行憐憫。他經歷過,卻沒有學會。
這才是更大的教訓。耶穌說過:「你們背起我的軛,跟我學吧!因為我是良善心謙的」(瑪 11,29)。祂在為門徒洗腳之後也說過:「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如果你們實行,便是有福的」(若 13,17)。單單領受不夠,還必須去活出來。
因此福音以這樣的話結束:「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瑪 18,35)。「從心裡」這個說法不是裝飾。耶穌用的正是 kardía 這個字,心。而這也是我們每天在天主經中所祈求的同一個尺度:「寬免我們的罪債,猶如我們也寬免得罪我們的人」(瑪 6,12;參閱《天主教教理》2842-2845)。故意拒絕寬恕的人,與自己每天所念的祈禱相矛盾,也把自己關在所求的寬恕之外。寬恕並不表示放棄正義、放棄應得的補償或必要的明智,而是不再把債記在心裡。
寬恕並不容易。有些傷口使寬恕成為一段漫長的過程,需要一再重新開始,而求這份恩寵本身就已經是開始寬恕了。但這並非不可能,因為它不是從我們開始的。它從我們已經領受的寬恕開始。一個人越意識到自己被寬恕了多少,就越有能力去寬恕。人若沒有先在自己身上經歷過慈悲是什麼,就很難對別人慈悲。面對這一切,只剩下聖詠的那個問題:「我要怎樣報謝上主,謝他賜給我的一切恩佑?」(詠 115,12)
聖言誦讀(Lectio Divina)的步驟
聖言誦讀是對天主聖言的祈禱性閱讀。請留出一段靜默的時間,呼求聖神,安靜地走過以下這些步驟,親自用這段福音來祈禱。
誦讀(Lectio)。經文說了什麼?請在您的聖經上安靜地從頭到尾讀一遍瑪竇福音 18,21-35。注意每一幕中誰在行動:誰把人帶來,誰懇求,誰寬免,誰追討。
默想(Meditatio)。經文對我說了什麼?我曾被免去哪一筆債,而或許已經忘了?今天是否有某個人,我一直按正義向他追討,而那正是我自己只憑慈悲才領受到的?
祈禱(Oratio)。我從經文出發向天主說什麼?為每天所領受的寬恕感謝,並求認出它的恩寵。也求一顆能夠真正寬恕的心,去寬恕此刻浮現在您思念中的那個人,並指名為他祈禱。
默觀(Contemplatio)。天主賜給我什麼新的眼光?請在比喻中那位主人面前靜默:在對方還沒有勇氣開口以前,他就取消了全部的債。讓這個圖像告訴您天主是誰。
行動(Actio)。主今天召叫我做什麼?請在這一週選一個具體的行動:一次延遲的談話,一則訊息,一筆您決定放下的債。
下週再見!
沙隆!(Shalom,意即「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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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 影片:https://youtu.be/V8ibSPL9oo0 附有您可依自己語言選擇的字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