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lizes os que ouvem a Palavra de Deus

23º Domingo do Tempo Comum, Ano A

Se o teu irmão pecar contra ti: entre ter razão e ganhar o irmã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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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的弟兄得罪了你:是要有理,還是要賺得弟兄

在這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福音帶來彼此相連的兩個部分:兄弟間的規勸,以及共同的祈禱(瑪 18,15-20)。僅僅六節,而每一節都足以充滿整個主日的祈禱。它們並非偶然被放在一起:不與弟兄和好的人,不能與他合一地祈禱;不為弟兄祈禱的人,也很難有規勸他所需要的勇氣與細膩。

值得記住整體。整個第十八章是耶穌關於團體生活的教導。它以一個小孩被放在門徒中間開始,回應「誰是天國中最大的」這個問題(參 瑪 18,1-5);接著是亡羊的比喻,牧人去尋找牠,因為父的旨意不是要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喪亡(參 瑪 18,12-14);最後以伯多祿關於該寬恕多少次的提問,以及無情僕人的比喻作結(參 瑪 18,21-35)。謙遜、尋找迷失者、規勸、祈禱與寬恕構成一個整體。把今天這段經文抽離這個整體來讀,是誤解它最快的途徑。

如同往常,我們選出五個要點供您默想與祈禱,並在播客中分享:https://youtu.be/LMaYI5MExls (附有您語言的字幕)。

福音:瑪 18,15-20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但他如果不聽,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為叫任何事情,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得以成立。如果他仍不聽從他們,你要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你就將他看作外邦人或稅吏。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我實在告訴你們:若你們中二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給他們成就,因為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

一、「去,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出於愛德的責任

第一個問題無可迴避:規勸是義務還是選擇?耶穌用的是命令語氣:「去規勸他」(瑪 18,15);而舊約早已說得清楚:「應坦白勸戒你的同胞,免得為了他而負罪」(肋 19,17)。本主日的第一篇讀經以守望者的形象說出同樣的道理:守望者若不警告惡人,天主必向他追討那人的血債(參 則 33,7-9)。

但必須明白這是哪一種義務,它既非自動生效,也不適用於每個人的每一項罪。聖多瑪斯·阿奎那把兄弟規勸放在「愛德」的論述之中,而不是「正義」的論述之中(參 神學大全 II-II,問題 33)。當有真實的需要、有發言的資格、有審慎,並有幫助弟兄的合理希望時,它才具有約束力。規勸首先不是追究,而是愛的行為:我無法忍受我的弟兄停留在錯誤中,因為錯誤使他遠離天主。歸於聖奧斯定的傳統則強調同一枚錢幣的另一面:在某些情況下,為了圖安逸而對必要的規勸保持沉默,這不是溫良,而是缺乏愛德。

由此引出第一個條件,而且是嚴格的:您並沒有被任命為眾人罪過的判官或討債者。在出去規勸別人之前,必須承認自己是罪人。「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若一 1,8)。而耶穌說得令人不安地清楚:「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以及「你為什麼只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樑竟不理會?」(瑪 7,2-3)。想要規勸的人,先從省察自己的良心開始。

第二個條件在「獨處」這個詞裡。耶穌說的是「得罪了你」的罪,發生在你們兩人之間。在這種情況下,第一步是私下的,沒有旁觀者也沒有見證人,正是為了保全弟兄的名譽。當罪是公開的、造成惡表或對第三者有嚴重損害時,情況就不同了:那時可能需要由主管權威,或按情況由具備正當責任與審慎的人,作出公開的規勸。即使如此,理由仍是補救惡表、保護他人,絕不是為了快意而暴露某人。

也請留意福音所描述的層次:先獨處;然後帶一兩個人,按照兩三個見證人的古老規定(參 申 19,15);之後才到團體面前。每一級都是一次新的嘗試,而不是逐步收緊的包圍。兄弟規勸的階梯,其實是忍耐的階梯。

二、「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目的不是要有理

耶穌沒有說「你規勸了他」,也沒有說「你是對的」。他說:「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瑪 18,15)。成功的標準不是勝出的論據,而是被挽回的人。規勸的目的不是羞辱,不是證明我懂得更多,不是讓弟兄從此不再踏進教會。而是把他帶回到離基督更近的地方。

聖若望鮑思高堅持說,愛青年還不夠,必須讓他們感到被愛(參 1884 年羅馬書信)。應用到規勸上,這個原則簡單而要求嚴格:如果那人無法在您要說的話中感到被愛,那麼寧可等待。里約熱內盧的本篤會會士艾斯德凡·貝滕古神父,曾主持「教會之母」學校並創辦《請問,我們回答》雜誌,今日為天主之僕,他循著聖多瑪斯的思路提醒說,規勸預設某種成功的希望。當規勸只會使人心變硬、使人更加疏遠時,愛德可以要求我們等待時機、為弟兄祈禱,並尋找另一條路(參 神學大全 II-II,問題 33,第 6 條)。這既不是怯懦,也不是失職:責任仍在,改變的是時機與方式。

這一點值得明白說出來,因為這是網路上最常見的罪:贏了辯論而失去弟兄,是有可能的。當這種事發生時,根本沒有任何勝利。所餵養的只是毫無用處的自我驕傲,而一個基督為他而死的靈魂,卻被推離了天主。

還有一個方法上的問題,而它有名字。教會談到「真理的層級」:一切啟示的真理都應當相信,但它們彼此之間按照某種次序,與基督信仰的基礎相關聯(參 大公主義法令 11;天主教教理 90)。這不是相對主義,而是教導的循序。沒有人能在明白自己的價值之前明白貞潔的價值,也就是說,在知道自己被天主所愛、自己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之前(參 格前 6,19)。因此要從核心的宣講開始:「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而是為叫世界藉著他而獲救」(若 3,16-17)。之後,弟兄會漸漸成長並明白。不能從倫理神學開始。

也不妨記得:規勸犯錯的人、教導無知的人、忍耐難相處的人,都是精神上的哀矜(參 天主教教理 2447)。是哀矜的工作,不是發脾氣。

三、「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為弟兄回頭而服務的鑰匙權柄

第 18 節常被孤立地閱讀,但它緊貼著前文:那個不被聽從的團體。耶穌先前已對伯多祿說過,要把天國的鑰匙交給他,並帶著同樣束縛與釋放的權柄(參 瑪 16,19);如今他把這話對聚集的教會說。

在耶穌時代的辣彼語言中,「束縛」與「釋放」意指宣布某事為禁止或許可。在瑪竇福音第十八章的脈絡中,這兩個詞表達教會作出真正具約束力決定的權柄,既在團體紀律上,也在和好的分辨上。值得注意的是,與我們的直覺相反,這裡的「束縛」並不是積極的舉動:它是保留。而「釋放」是解開,是把弟兄交還給團體的懷抱。這權柄在赦罪中卓越地彰顯出來,當復活的主向宗徒噓氣說:「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若 20,22-23;參 天主教教理 1444-1445)。它也彰顯在教會的處罰中,其中包括絕罰,使人不能領受聖事、不能行使某些教會行為(參 天主教教理 1463)。有兩點值得記住:這些處罰是法律性與治療性的措施,只有在法律所規定的條件成立時才適用,並且是為了使遠離者悔改與回頭。它們也不是感覺:沒有人是因為自己覺得如此,就在教會的共融之內或之外。

於是留下整段中最被誤解的一節:「你就將他看作外邦人或稅吏」(瑪 18,17)。這句話首先所說的是嚴肅的:頑固拒絕聆聽自己教會的人,事實上已不再生活於教會的共融,而團體承認這一點。但事情並未就此結束,正是在這裡,整部福音迫使我們追問:耶穌是怎樣對待外邦人和稅吏的?他召叫了一個稅吏作宗徒,並且去他家裡吃飯,說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參 瑪 9,9-13)。他住進了匝凱的家(參 路 19,1-10)。他稱讚百夫長的信德和客納罕婦人的信德(參 瑪 8,10;15,28)。他派遣門徒使萬民成為門徒(參 瑪 28,19)。他從未停止渴望他們的悔改。因此,雖然這句話的直接意義是弟兄自己所拒絕的那份共融的斷裂,但必然的牧靈解讀是這樣的:如果他重新成為「外面的人」,那就以對待外面的人的方式待他,也就是說,視他為一個需要從頭被福傳的人。這不是把他從名單上劃掉,而是從宣講開始重新出發。

其實耶穌自己就警告過那些自以為穩妥的人:「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以先進入天國」(瑪 21,31)。對已經安坐在「別人的糾正者」這個角色上的人來說,這是一句令人心驚的話。

偽善的危險正在這裡,而這也是耶穌在經師和法利塞人身上最常譴責的。他們的問題不在於知道得多,而在於說而不做,並且把重擔捆在別人肩上,自己卻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參 瑪 23,3-4)。因此有那句著名的控訴:你們繳納薄荷、茴香和蒔蘿的什一之物,卻放過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愛與信實;濾出蚊蚋,卻吞下駱駝(參 瑪 23,23-24)。請注意,耶穌並沒有廢除什一奉獻:他說「這些固然該行,那些也不可放過」。問題不在於留心小事;問題在於對小事的留心成了忽略本質的藉口。當弟兄看得見的罪在我們眼中,顯得比我們自己背負的隱藏之罪更嚴重時,這話就適用於我們。

四、「若你們中二人同心合意」:以交響的方式、並按天主的旨意祈求

第 19 節是一個驚人的許諾:兩人同心合意所求的任何事,父都必成就。凡曾為好事祈禱卻沒有立刻得到的人都會問:那麼為什麼沒有實現?

先從字詞開始。譯作「同心合意」的希臘文動詞是 symphoneo,與「交響曲」同一字根。這不只是商量好一個請求,而是處於和諧之中。並且請注意這個許諾被放在哪裡:就在關於那得罪你的弟兄那段之後。瑪竇福音第十八章並未明文訂立這樣一條規則,但兩段經文相鄰,已說明許多:共同的祈禱是在和好的精神中生活的。山中聖訓論及敬禮時早已如此教導:如果你在祭壇前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就把禮物留在那裡,先去與他和好(參 瑪 5,23-24)。

接著是聖經自己加上的條件:按天主的旨意祈求。聖若望說得明白:「我們在他面前所懷有的依恃之心就是:如果我們按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必俯聽我們。我們既知道,我們無論求什麼,他都俯聽,也就知道我們已獲得了向他所求的」(若一 5,14-15)。而聖雅各伯毫不委婉地說出反面:「你們求而不得,是因為你們求的不當,想要浪費在你們的私慾上」(雅 4,3)。

因此耶穌的堅持「你們求,必要給你們」(瑪 7,7),是與那位父親的比喻一同出現的:兒子求餅,他不會給石頭;求魚或求蛋,他不會給蛇或蠍子;而以最大的恩賜作結:「天父豈不更將聖神賜與求他的人嗎?」(路 11,11-13)。最好的祈求就是聖神,因為這是安排其他一切恩賜的恩賜。

還有一份該學的謙遜:我們並不總是知道該求什麼。「我們不知道我們如何祈求纔對,而聖神卻親自以無可言喻的歎息,代我們轉求」(羅 8,26)。在聖神內祈禱,就是讓他修正我們的祈求。另一方面,天主的慷慨大於我們的想像:他「能照他在我們身上所發揮的德能,成就一切,遠超我們所求所想的」(弗 3,20);而他為愛他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 2,9)。

值得從反面來祈禱。我們有多少次確信某件事會是我們的幸福而祈求?例如中彩券。沒有人需要輕視工作、正當的金錢和家庭的生計,那是責任,也是好的。但福音中有一句「禍哉」,是對那些在此世已領受了全部安慰的人說的(參 路 6,24)。也許我們許多未蒙俯允的祈禱,其實正是一個回答:一位父親不把會毀了孩子的東西交給孩子。

還要說一句關於領聖體的話,因為福音所要求的合一有具體的後果。領聖體是處於共融者的行動。凡意識到自己犯了大罪的人,應先領受和好聖事(參 格前 11,27-29;天主教教理 1385)。而教會通常不接納尚未與她完全共融的基督徒領受聖體,並不是在判斷任何人的信德或誠意:而是承認聖體聖事表徵並實現信仰與教會聯繫上共融的圓滿,而這圓滿尚未存在(參 天主教教理 1398-1401)。在這裡,道路就是為合一祈禱並努力,這也是主自己的渴望:「願眾人都合而為一」(若 17,21)。

五、「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一個不屬於我們的臨在

這大概是整段中最常被引用、也最常被用錯地方的一節。「因耶穌的名字」聚集,意思是為了他、在信德與愛德中聚集。而這個許諾並不自動賦予任何一個團體那屬於聖統制教會的聖事權與治理權。只要看看上下文就夠了:這句話緊接在「你要告訴教會」之後,而所用的詞是 ekklesia,即耶穌自己所召集的會眾。正是這位耶穌曾對伯多祿說:「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瑪 16,18)。

也不該把這個臨在與其他臨在割裂,或彼此混淆。基督以獨特的方式與貧窮人、患病者、被囚者和外方人認同,甚至說對他們所做的就是對他所做的(參 瑪 25,31-46)。當聖經在禮儀中被宣讀時,他臨在於自己的聖言中;他臨在於聖職人員身上;臨在於聚集祈禱的會眾中;並以獨一無二、真實、實在而具體的方式臨在於聖體中(參 禮儀憲章 7;天主教教理 1088 及 1373-1374)。這些都是真實而不同的臨在,彼此並不等同。

這「兩個或三個」的一幅美麗圖像,就是厄瑪烏的門徒:兩人一路走著,談論所發生的事,主走近他們,與他們同行。並請留意結尾:在擘餅時認出他之後,他就不見了,而那兩人立刻回到耶路撒冷,回到十一位那裡(參 路 24,13-35)。與基督的個人相遇把人帶回團體,而不是取代團體。

這並不表示天主被囚禁在我們的界限之內。教會承認在她可見的架構之外,存在著許多聖化與真理的要素,推動人趨向公教的合一(參 教會憲章 8;大公主義法令 3;天主教教理 819)。天主俯聽以正直的心尋求他的人所作的真誠祈禱。今天的福音所要求的不是猜疑他人,而是不要用一節孤立的經文來免除基督所願意的合一。

同一個教會,既在世界青年日聚集數百萬青年,也在一座隱蔽的小堂裡由一位司鐸與三位信友組成。這許諾對兩者都有效:「我就在他們中間」。而整個第十八章從那個被放在門徒中間的小孩起所準備的條件,對兩者也都有效:謙遜與合一。沒有它們,這節經文就變成了口號。

聖言誦讀的步驟

聖言誦讀是以祈禱的心閱讀天主聖言。請安排一段靜默的時間,呼求聖神,平靜地走過以下步驟,親自以這段福音祈禱。

一、閱讀(Lectio)。經文說了什麼?慢慢閱讀 瑪 18,15-20,若可能,請把第十八章整章讀完。留意這些動詞:規勸、聽從、賺得、束縛、釋放、祈求、聚集。並留意:祈禱蒙允的許諾,是在和好之路「之後」,而不是之前。

二、默想(Meditatio)。經文對我說了什麼?有沒有一個人,我本該單獨去對他說,卻一直在對別人說?有沒有一個人,我一直在規勸他,是為了自己有理,而不是為了賺得他?還有,我近來向天主所求的,是好的,還是我想要的?

三、祈禱(Oratio)。從經文出發,我對天主說什麼?「主,我們為這段福音讚美你、稱頌你;在其中,你召叫我們對犯錯的弟兄懷有愛德,並教導我們規勸是為了賺得,而不是為了推開。我們為你遍佈全世界的教會祈求,也為牧者和我們每一個人所負的規勸責任祈求。求你賜給我們一顆像你一樣良善心謙的心,好使那些遠離的人能夠回到你身邊。我們也為每個主日聚集的教會祈求,就是我們在其中舉行你的聖言與你的體血的這個 ekklesia。瑪利亞,教會之母,我們的母親,求你為我們,也為所有聆聽我們的人轉求。」請按照聖神的啟發繼續您的祈禱。

四、默觀(Contemplatio)。天主給我什麼新的目光?請保持靜默,想像此刻您生命中最難相處的那個人的面容。什麼也不要求。讓主把那張面容按他所看見的樣子顯示給您:一位有待賺得的弟兄。

五、行動(Actio)。今天主召叫我做什麼?從這一週中選一次談話,在回答之前先聽對方把話說完。如果有一項規勸該做,就單獨去做,選在那人能夠感到被愛的時刻,並且在此之前先為他祈禱。

下週見!

Shalom!

週一到週六我們有一則短片;主日則是我們的播客,帶著主日福音,好讓您默想與祈禱。請訂閱頻道並邀請他人,好使更多人愛慕天主的聖言。請留下您的「讚」,並轉發給您的朋友。願天主降福您。Shalom!

播客影片:https://youtu.be/LMaYI5MExls 附有您可以按自己語言選擇的字幕。